CBA发布了浙江广厦男篮108-112失利的“最后2分钟裁判报告”。由于裁判员在比赛结束时仅剩1分59秒时申请了即时重播系统,因此本场比赛的“报告”已正常发布,但四次处罚的结果都是正确的。显然,四川男篮无法使比赛平静下来。对结果不满意。因为最基本的事实是,这场比赛中有争议的处罚几乎全部出现在第四节的前10分钟,而不是最后2分钟。
在27日晚的比赛前三节末,四川男篮以76-80落后浙江广厦。除了得分外,另一个值得一提的数据是双方的犯规次数。截至第三节末,四川男篮共犯规19次,浙江广厦队共犯规23次。在四川男篮中,李元玉和亨特均犯规3次(记住犯规次数,但以后也会犯规)。
第四节末,四川男篮犯规32次,浙江广厦队犯规31次。值得一提的是,李元玉和亨特均以6次犯规离场,两兄弟是第一。第四节共犯规6次,均在第四节的前10分钟出现。
让我们从第四节开始的李元玉的3次犯规开始。从第四节还剩10分53秒开始,李元玉在这场比赛中输掉了第四次犯规。李元玉在一分钟内“从六次犯规中毕业”。李元玉居首位。第四节还剩9分26秒时第六次犯规,这是由于技术犯规而造成的。胡锦球进行了一次小技巧后,裁判判定李元玉故意将球砸了。
从这场比赛的角度来看,上述至少使双方都不满意的处罚在比赛现场明显地要求CBA给予正确或错误的处罚。不幸的是,因为它没有在最近2分钟内发生。就CBA而言,它似乎只能是“无能为力”的。
无论是否有解决方案,完全错过所有争议和处罚的“最后2分钟报告”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