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并不总是确定我会在英格兰踢球,但是当我做出我的决定时,我在脑海中非常清楚我只会参加一支球队。
联合的。
那是我想要发光的球队。那是适合我的团队。
当然,我一直都知道曼联。不了解曼联的人是没有听说过足球的人。每个了解足球的人都知道曼联是谁。当然,我还记得看着他们。我记得1999年,对阵拜仁慕尼黑,那场疯狂的冠军联赛决赛。我记得Teddy Sheringham进来得分,Solskjaer得分,他们从失去奖杯到赢得奖杯几分钟。当然,它超过了1999年。我总是非常关注曼联。你记得有成功的浪潮和成功,弗格森在英超联赛中占据主导地位。
而且他们总是穿着这些红色衬衫……
我心想:我能很好地携带那件衬衫,因为它对我来说不是太沉重。
在曼联之前,我为很多大队效力,你感到压力很大。你必须表演,给出结果,否则别人会进来做你的工作。但我喜欢那样。在这种情况下我感到很舒服。我喜欢它,它让我感到饥饿,知道我需要表演,必须表演,我需要为它做准备并为它做好准备并做好准备。
你必须考虑整个包装,而不仅仅是导致另一件事的一件事。如果你专注于一件事,那你就失败了; 这是整个包装,我真的很喜欢,因为那时我觉得自己处于领先地位。当你在这种情况下取得成功时,感觉会更好。
去联合国是一件很棒的事情,当我加入俱乐部时,我试图产生影响。这很重要,因为你有很多意志,很多的饥饿,但在我的情况下也有很多期望和巨大的压力。我在这些时刻崛起,因为这就是我喜欢它的方式。
我记得我为曼联的第一场比赛。我们在瑞典与加拉塔萨雷进行了友谊赛。
好的,你现在在我的国家。
我和曼联一起打第一场比赛,三分钟后我得分。
即使它只是一个友好的,你也必须这样做。你必须尽快适应。当你来到这样一个大俱乐部时,我不知道他们有多长时间耐心让你安顿下来。你需要尽快安顿下来。这就是我试图做的事情。我工作,试图做我的事情,仍然适应团队,适应教练的理念和俱乐部,我对这些事情没有任何问题因为我很专业。我喜欢工作,我接受指示,同时我喜欢做我认为的事情 – 我知道 – 我很擅长,我试着以最好的方式帮助团队。
不过,每个人都在说话,以为他们知道一切。我的挑战是,在我年轻的时候,来到英格兰,在那里,我有多年的每个人都说我不够好,所有这些都是公牛队。
我喜欢那些东西,因为它们会触发我。他们给了我肾上腺素。三个月后,他们都在吃自己的话。我需要新的仇恨,因为所有旧的都成了我的新粉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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